浅谈彩灯艺术的色彩
(2013/6/20)
前面讲的是直接来源于发光体引起色觉的原因。可是,我们看到的许多制作花灯的材料并不都是发光体,如白纸、黄绢、红纱和各种颜色的塑料、金属和玻璃等,它们本身都不发光,那么它们的颜色是从哪里来的呢?为了弄清这个问题,必须从物体的物理性能上去研究。物理学家发现,光线照射到物体上以后,会产生吸收、反射、透射等现象,而且各种物体都具有选择性的吸收、反射、透射色光的特性。当白光照射到物体上,它的一部分被物体表面反射,另一部分被物体吸收,剩下的穿过物体透射出来。对于不透光的物体,它的颜色取决于对波长不同的各种色光的反射和吸收情况。如果该材料几乎能反射阳光中所有的色光,那么这个物体看上去就是白色的,反之,如果该物体几乎能吸收阳光中所有的色光,那么这个物体就呈黑色;如果该物体只反射波长为700毫微米左右的光,而吸收其它各种波长的光,那么这个物体看上去是红色的。可见,不透明的材料的颜色是由它所反射的色光决定的。透明材料的颜色是由它所透过的色光决定的,红色的玻璃所以呈红色,是因为它只透过红光,吸收其它色光的缘故。
b. 材料色的混合规律 如前所述,制作花灯的有色材料(包括色料)所以能显色,这是因为材料对光谱中色光选择吸收和反射透射的作用。当两种以上的色料相混合重叠时,相当于白光减去各种色料的吸收光,其剩余部分的反射色光、透射光混合结果就是色料混合和重叠产生的颜色。
色料混合种类愈多,白光被减去的吸收光也愈多,相应的反射、透射也愈少,最后将趋近于黑浊色。
理想的三原色品红(照亮的玫红)、黄(柠檬黄)、青(湖兰)用减法混色可得出:
品红+黄=红(白光一绿光一蓝光) 青+黄=绿(白光~红光一蓝光) 青十品红=蓝(白光一红光一绿光) 晶红+青+黄=黑(自光一绿光一红光一蓝光)
减色法混合与加色法混合,从光的吸收与反射来看,其规律是一致的。黄颜色之所以呈黄色,是因为它吸收了蓝光,反射出黄光的缘故,青颜色吸收红光反射青光。如果把黄与青两种透明色料叠加在一起,对着白光观看,它们同时吸收蓝光和红光,余下只有绿光透射,因此呈绿色。从色彩调配的角度,品红、黄、青三原色称第一次色,三种不同原色相混所得三色称第二次色,也称间色,如果将间色与原色相混或间色与间色相混则称第三次色,也称变色。因为三种色以一定比例调合可以得到近似黑色或深灰色,所以任何一种原色与黑(或灰)相调合,也能得到复色。
2.材料色与光源色的关系
灯体材料色和灯的光源色与材料的物理特性有关,相同的材料在不同的光源下将呈现不同的色彩。在白光照射下的白纸呈白色,在红光照射下的白纸呈红色,在绿光照射下的白纸呈绿色。可见光源色光谱成份的变化,必然对材料色产生影响,如蜡烛光源的灯体带红,电灯光源的灯体带黄,日光灯光源的灯体偏青,铟灯光偏浅青紫等等。光源色的光亮强度也会对灯体产生影响。强光灯下的灯体色会变淡,弱光下灯体色会变得晦暗,只有在中等光线强度下,灯体色最清晰可见。
由于每一种材料对各种波长的光都有有选择性的吸收和反射、透射的功能,所以它们在相同的条件下(如光源、距离、环境等因素)就具有相对不变的色彩差别。人们习惯予把白色阳光下物体呈现的色彩效果的总和称谓物体的“固有色”。在人们还没有掌握色彩的光学原理之前,并没有认识到色彩是光的视觉反应,也没有认识到物体的色彩是物体对光的反射和吸收引起的。人们误认为物体本身具有某种固定不变的颜色。现在看来,物体具有“固有色”的提法固然是不正确的,但是物体固有的物理属性却不会因光源色的改变而改变。如白光下的红灯黄坠,决不会在红光下就变成红灯红坠,而是红灯更红,黄坠并不具备反射红光的特性,相反它吸收红光,因此黄坠在红光下就呈橙色了。总之,灯的材料色既决定于外界的物理刺激,即光的作用,又决定材料内部的特性。光的作用与材料的特性是构成灯体色的两个不可缺少的条件,它们互相依存,互相制约。只强调材料色的特征,而否定光源的作用,灯体就变成无水之源,只强调光源色的作用,不承认灯体材料的固有特性,也就否定了灯体材料的存在。
设计制作花灯所用的材料,必须具有有选择性的吸收、反射、透射的色素。材料的本身不是光源,但是它们能反射、透射一部分色光形成色彩。由于使用的光源色不同,灯的制作材料的不同,灯体颜色也会发生不同的变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