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时的灯会
(2011/4/12)
灯会始于汉,兴于唐,盛于宋。李商隐在《正月十五夜闻京有灯恨不得观》一诗中云:“月色灯光满帝都,香车宝辇隘通衢。”从浅白的诗意可见,唐代的灯会已经具有相当的规模了。辛弃疾的《青玉案·元夕》:“东风夜放花千树。更吹落,星如雨。宝马雕车香满路。凤箫声动,玉壶光转,一夜鱼龙舞。”更是生动记述了南宋时的灯会盛况。
宋代的灯会兴盛,与政府的大力扶持有关。据周密的《武林旧事》中载,南宋都城临安,在中兴之后,最初只是一些大街旁的茶馆,在元宵节时悬挂花灯售卖,如此数年,渐成气候,遂形成了灯市。灯市一般在元宵节前数天开始。为了使灯市热闹起来,京尹每年都派人到灯市上巡视,根据各家商铺所悬挂的花灯数量,配给一定的蜡烛、灯油及费用。到了正月十五,京尹会亲自前往灯市,其随行者会携带一只装满了纸币的口袋,给灯市上的游动小贩发红包,以感谢他们对灯市繁荣所作的贡献,谓之“买市”。
为了保证百姓在观赏花灯时的安全,地方官员在安全保卫方面也是下足了工夫。每年的灯会期间,坊间的繁华热闹地带,都点有巨烛或松柴作为路灯,有兵卒站在一旁维持秩序。路灯旁边还会押着几个罪犯示众,身上写明了此人犯罪的缘由。其实这些人之前就已犯罪被关押于狱中,将之拿出来顶缸示众,为的是起到“教育群众”的作用。
南宋的皇帝对灯会也非常支持。每年元宵节的二鼓时分,皇帝就乘着小车,带领宫人去观赏鳌山。鳌山是在灯市的中央位置扎盖起的一座如鳌形的高台,上面悬挂有数百盏花灯。鳌山的规模,在《大宋宣和遗事》中有明确记载:“自冬至日,下手架造鳌山高灯,长一十六丈,阔二百六十五步,中间有两条鳌柱。”《水浒传》中,李逵闹东京的背景描写,或许也就是取材于这些现实生活情节。
皇帝赏灯的时候,京尹会让一批经过挑选,衣着干净、食品卫生的小商贩,或者唱歌动听、舞姿曼妙的艺人,在宣德门外等候。皇帝会宣召这些人到楼上表演,妃嫔内人也纷纷购买商贩制作的零食。由于妃嫔内人不了解价格,她们的花费往往要比常人高出数倍,甚至有商贩因此而一夜暴富。
除此之外,临安的一些大户人家,也在家中的花园水榭中布置各式花灯,并且开门任人游览,若有游人士女前来观赏,还备以酒菜款待,以显示自己的家势昌盛。而那些居于幽坊静巷的小户人家,也在门前挂设数盏五色琉璃泡灯应节,远远看去,恍若仙境。
相比起具有浓重政府色彩的宋代灯会,明朝的灯会,则已演变成了纯粹的市场行为。每年的正月初十日到十六日,各地的客商和巧匠就会云集京城,将自己制作的花灯拿到东安门外沿街售卖。在这短短的数天里,不仅是花灯制作工艺的比拼,也是经商者实力的比拼。京城靠近灯市的商铺和住房,每年到了灯市开市的时候,租价就会翻番,要比平时贵上数倍,如果不是生意做得特别大的商人,轻易不敢问津。另外,灯的式样和工艺也是新颖繁多,有镶嵌珍玩珠宝的灯,也有从邻国或海外贩回来的灯,引来的观赏者络绎不绝。价格高的灯,一盏就要卖上千两银子。
明人蒋一葵在《尧山堂外纪》载有一事:明朝年间的元夕灯节,京城有工匠用糯汁烧成琉璃瓶,然后制成花灯,可以贮水养鱼,旁边映衬着烛光,透明可爱。黄岩人王古直花费重金买了一盏在家,爱不释手,终日耍玩。有天一不小心,他将琉璃瓶碰到地上,摔了个粉碎,悲叹道:“吾平生家计在此,今荡尽矣!”明代花灯的精巧程度及价值几何,由此可见一斑。